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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飞机新规定,充电宝不可放在座位上方的行李舱,应该随身携带!
大马民航管理局颁布新规定, 3月4日起,所有乘客需随身携带充电宝,而不是将其存放在头顶地行李舱内的手提行李中。
该规定是自韩国发生机舱火灾后所做出的决定,而一些航空公司也开始修改规定,以确保乘客安全。
根据民航局3月4日发布的新指令,航空公司须提醒乘客,避免将行动电源存放于头顶行李舱内的随身行李,而是要随身携带。也就是说,乘客只能把充电宝放在随身携带的小包包里。

根据之前的规定,充电宝只是不得存放在托运行李,可以放在随身登机的行李内。
泰国航空从3月15日起禁止乘客在飞机上使用行动电源。
韩国则从3月1日起实施更严格规定,要求乘客随身携带行动电源与电子烟。此外,乘客必须将行动电源放入防护袋或透明塑胶袋,或使用绝缘胶带覆盖接头。
台湾长荣航空也已禁止在飞行期间使用及为充好电宝和备用电池充电。
这项规定是因为今年1月28日南韩一架飞机在准备飞往香港时,可能是由存放在头顶上行李舱内的锂离子电池引发机舱火灾,导致176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在起飞前被紧急疏散。